2006年8月17日 星期四

95.8.17 13項建議案悉數遭海關打回票船代會砲聲隆隆

中華日報航運電子報  95.8.17 記者劉芬宏/基隆報導

中華民國船代公會全聯會與船聯會針對現行關務諸多不符時宜之處向關稅總局提出十三項建議案,但幾乎全數被「打回票」,引起業界反彈與不滿,理事長劉昭三(見圖右一,劉芬宏攝)趁著昨(十六)日船代公會全聯會召開第六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請來關稅總局主任秘書陳順利及徵課處相關官員與會,聽取業界「心聲」,陳順利在會中表示,海關會再針對業界有急迫性議題,如取消傳輸出口艙單、助航服務費用預繳制及簡化轉口貨櫃通關作業等進行討論,「該改要改、該修就修」,以符業界實際需求。

由於向關稅總局提出的十三項不合時宜的關務行政規章建議案,幾乎被海關以「不宜刪除」、「不宜取消」、不宜免除」及「維持現行規定」等打了回票,讓業界一陣譁然,認為海關沒有了解民意,體察現行實際作業缺失,在昨日理監會上「砲聲隆隆」,讓被邀請出席的關稅總局主秘陳順利、徵課處副處長陳自助及科長郭豐鈴相當尷尬;不過幸好與會的陳順利針對十三項建議案一一提出日前最新會議結論,給予「善意回應」,才稍平息業者怒火;而十分關心航運業的基隆港務局長蕭丁訓及副局長陳清擇、港務長黎瑞德亦親自出席聽取業界意見。

針對業界認為有急迫性的議題,例如「建議取消傳輸出口艙單以簡化作業節省成本」,陳順利表示,由於事涉法令規定,沒有辦法說取消就取消,不過不排除進出口併單方式作業,以技術性取代修法,來因應業界需求。

對於有關「海關徵收規費規則增訂「船舶未結關出口前,航商得憑即將屆滿的繳納証明書,自願預先繳付助航服務費,其效期為原証書效期續後四個月」的建議,陳順利認為這項規定可以「修正條文」方式來解決,他指出,就如業界意見指出兩岸航運量日增,如可以預繳該規費,除可節省航商成本,亦可增加港口營運收入,「有可不可」,因此海關會再邀集業界共同討論修正;而針對簡化轉口貨櫃通關作業建議一案,則朝向以「准單」代替的方式來處理。

除了上述建議案外,對於其它建議案,如「取消艙單應於船舶駛離國外最後裝卸貨港口後始得向海關申報進口」的規定、「修正船公司辦理碼頭海上走廊船裝卸船作業項目中准單申請的作業程序中特別准單的申請程序」、「航商以連線方式傳輸出口艙單者,其傳輸時限,建議由原規定於結關後四十八小時內延長為七十二小時內」、「放寬或取消轉口貨櫃(物)進儲時限」、「取消海運運輸業者申請使用自備封條的限制條件」、「取消轉口櫃不得以內陸運輸方式運送至內陸貨櫃集散、貨棧或其他港口辦理轉運出口的規定」及「修正海運出口報單編號原則」等,陳順利也一一回覆,表明海關可改就改,能修就修的「正面」回應。

劉昭三對於關稅總局由主秘陳順利率領相關單位來與會釋出善意、溝通的作法表達感謝,也指出,業界除應「自主管理」外,對於建請修正的意見,多多提出實際案例或實務操作面,讓海關相關單位了解,也希望海關能儘速針對相關建議提出解決之道,讓業界有更好的營運空間,提升整體國家經濟利益。

資料來源:
http://cdnsp.com.tw/news/newsold/95/9508/nw0817/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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