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9日 星期五

94.04.29 基隆關稅局本日舉辦93年度上半年事後稽核經驗交流座談會

基隆關稅局表示:為防止不肖廠商利用進出口貨物免驗的通關制度,行走私漏稅之實,該局於本(29)日上午在四樓會議室邀請在海關辦理稽核工作人員齊聚一堂,共同分享經驗成果。
 
這項座談會每半年分別在各關區輪流舉辨,本次在基隆舉行,由該局副局長陳順利主持並在會中致詞表示,海關以往偏重在進口貨物的查核,但出口貨物的違章情形也日漸嚴重,為掃除不法情事,有賴事後稽核同仁群策群力共同完成。
關稅總局驗估處處長翁鈴江亦在會中表示,本月中旬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關稅法修正案」有關事後稽核部分已經明定,海關必須於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六個月內通知廠商實施事後稽核。因此,在查核工作進行時務必要依照行政程序處理,以免產生作業上的困擾。各關稅局稽核組分別就準備的教材在現場以POWER POINT 方式介紹案例內容,以達到經驗交流與傳承的目的。
 
另外在臨時動議中通過一項決議,即海關在追查被稽核人銀行存款流向時,應以與該批進出口貨物有關的交易紀錄為限,而非全部的帳戶金額,這項提議未來也將納入作業規定內,以符合法制規定。整個座談會全體與會人員在充實而有收穫的氣氛中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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